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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晟能源公司执行案件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 作者: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点击:18755
    • |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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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晟能源公司执行案件律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ZFDZXFW21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晟能源公司执行案件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型:服务类

        四、采购服务内容、服务期及投标报价:

    采购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期

    投标报

    广晟能源公司执行案件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5个案件

    委托期限不超过18个月,到期后视代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合同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6个月

    全风险代理,费率15%-25%

     注:投标报价不接受无风险代理基础费用+风险收费的半风险代理方式报价,服务详细内容、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稅;②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

    8、提供投标人《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719 900分起至2021年72617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到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289号新闻中心B塔19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并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8179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1817930分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289号新闻中心B塔19楼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21 8179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289号新闻中心B塔19楼开标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21719日至2021726不少于五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人:

    周仲荣、郑煜垌

    电话:

    020-34968265

    电话:

    13924133494/13534902858   

    传真:

    020-34968265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路289号新闻中心B塔19楼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中成路300号

    邮编:

    510000

    邮编:

    510000

    开户行:

    广州银行环市东支行

     

     

    帐号:

    272-800604018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1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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